此外,以一級行政單位來規定公安廳長的最高警銜是不切合公安力量的功能。一級經濟、人口、面積未必也是一級國防、安全,相反亦是。實際上,許多省份不被列入一級行政單位,但在秩序安全方面卻具有戰略位置。
認同上述觀點,乂安省公安廳長阮友裘代表強調,公安部已開展精簡、有效活動的公安部組織結構。其中,地方一級是執行直接鬥爭打擊罪犯及確保基層區域的秩序安全的任務。省公安廳長將擁有更大的權限以及更沉重的責任。
在《人民公安法》修訂草案討論會上作闡釋時,公安部部長蘇霖表示,黨中央政治局已在上月19日的會議上就《人民公安法》修訂草案的若干大問題發表意見。
在貫徹黨中央政治局的意見,接納各位國會代表、國會專業機關及人民意見的基礎上,草擬委員會已與國防安全委員會、相關機關配合與進一步整理,完善法律草案,按照國會的工作議程,在給這次大會審議、通過之前,上呈國會討論。蘇霖部長在上呈此法律草案時也向國會承諾不增加編制。這完全有依據的,因為實際上,這是評估與重新分配人民公安力量。政府也同意從現在至2021年,公安部不增加任何編制,全部都是內部分配以及維持現有的編制。因此,從今至2021年,在《人民公安法》修訂本頒行後也不會增加編制。
至於為鄉公安力量配備問題,公安部考慮會加強3種工具:交通巡邏機車、通訊工具及輔助工具。公安部會計算調撥經費。公安部的安防工業單位及輔助工具生產廠也制定計劃以給正規鄉公安力量配備足夠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