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呈文,在合并财政部和计划与投资部的基础上成立财政部。财政部基本继承目前计划与投资部和财政部的职能和任务,并接收越南社会保险部门的职能、任务和组织架构;目前,18家国有企业、集团的所有者代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已经划归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
在合并建设部和交通运输部的基础上成立建设部。建设部基本继承了目前两个部的职能和任务;同时,将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签发的国家管理职能和任务交由公安部管理。
在合并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和资源与环境部的基础上,成立农业与环境部。该部基本继承了目前两个部的职责和任务,并从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接管了扶贫国家管理任务。
在合并新闻与传播部和科学与技术部的基础上,成立科学与技术部,基本继承现有这两个部的职责和任务;同时,将新闻媒体、出版的管理机构的职能、任务和组织架构,从新闻传播部交由文化体育旅游部管理。
在合并劳动荣军社会部与内政部的基础上成立内政部,履行内政部现有的职能和任务以及劳动荣军社会部的有关劳动、工资、就业、有功者、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性别平等社会事务的国家管理职能;将职技教育的国家管理职能从劳动荣军社会部转移到教育与培训部;将社会保护、儿童、防治社会弊病等国家管理职能从劳动荣军社会部移交给卫生部;将国家扶贫管理任务从劳动荣军社会部移交给农业与环境部;戒毒者和戒毒后事务的国家管理职责转移至公安部。
在现有民族委员会基础上成立民族和宗教部,接收内政部有关宗教的国家管理机构的职能、任务和组织,补充和完善民族和宗教事务的国家管理机构的职能、任务和组织。
内政部的呈文中还明确指出保留现有的各部委、部级机构,包括国防部;公安部;司法部;工商部;文化体育旅游部;外交部;教育与培训部;卫生部;政府办公厅;政府监察;国家银行。
据此,当国会审议并通过第十五届国会的政府组织架构《决议》后,政府将指导政府组织修改补充政府工作条例,确保明确分工政府总理、副总理、各部长及部级机关负责人之间的权责划分工作。政府还将加强简政放权,加强各部委和部级机构的责任,同时加强对权力的检查、监督和制约,确保行政机构划一、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