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宣佈退出後,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聯大主席萊恰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扎伊德和人權理事會主席蘇克均發表聲明表示遺憾,指出人權理事會是聯合國整體人權架構的一部分,在促進和保護全球人權方面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作為人權理事會的一個重要成員,廿美國應該在其中繼續發揮積極作用。
人權理事會成立於2006年3月,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主要負責在全球範圍內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工作。理事會共設47個席位,由聯合國大會選舉產生。其中亞洲和非洲各佔13席,拉美及加勒比地區占8席,東歐占6席,西歐和其他地區佔7席。由於美國是西歐和其他地區組別的成員,所以只有屬於西歐和其他地區組別的國家才有資格參選。冰島是此次選舉的唯一候選國。
聯大每年改選三分之一左右的人權理事會成員。選舉以不記名方式進行,參選國分別以各地區組別為單位進行競爭。當選國必須獲得97票的絕對多數,方能當選。理事會成員每屆任期3年,可連任一屆。目前有108個聯合國會員國已經擔任過人權理事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