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做好干部规划工作就是为增强党的领导能力做准备 胡志明市率先开展新技术沙盒 胡志明市应用KPI全面评估干部 俄罗斯专家:越南是维护东盟地区平衡的核心筹码 越南与古巴在新发展阶段推进全面合作 扩大胡志明市与中国合作 胡志明市继续在2027-2031年阶段精简5%至10%编制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美国代理海军部长高雄 胡国勇副总理:推动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为发展注入动力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建设满足新时代要求的安全人才队伍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新闻媒体继续用锐利笔锋奉献祖国、服务人民 国会主席陈青敏参观2026年全国新闻报刊盛会展示空间

刘平壤同志被开除党籍

〔本报消息〕从本月18至20日,在河内市,中央检查委员会已召开第34次会议。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党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主持会议。

刘平壤。(图:成锺)
刘平壤。(图:成锺)

  会上,中央检查委员会已审议并对若干内容作出结论。其中,该单位有对出现违规迹象的工商部党干事处检查结果进行审议。中央检查委员会要求工商部党干事处和若干部委、地方、相关单位的党组织、党委基层配合,指导检讨、追究责任并对违规的党组织与党员实施纪律处分,随后向中央检查委员会汇报结果。中央检查委员将会继续指导、检查、审议并对落实再生能源项目的地方、相关单位的党组织、党员作出惩处。

  此外,审核中央各机关党部常务处对违反党员实施纪律处分的提议,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国会常务委员会民愿处原副主任刘平壤已出现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蜕化,“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违反党的规定、国家的法律;违反有关党员不得做事项规定和在落实获责成职责、任务过程中的率先垂范责任;利用职务、权限而牟利;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对党组织和国家机关的威信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党的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决定对刘平壤同志实施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