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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力度实施越南城市应对气候变化发展方案

据越通社报道,政府总理刚颁布关于加大力度实施2021-2030年阶段“越南城市应对气候变化发展方案”的第4号《指示》。

加大力度实施越南城市应对气候变化发展方案。
加大力度实施越南城市应对气候变化发展方案。

根据该《指示》,过去期间,在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政府总理2021年3月25日关于2021-2030年阶段“越南城市应对气候变化发展方案”的第438号《决定》过程中,各部委、行业、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委会及相关机构已认真落实并开展多项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助力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创造明显的转变,并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为推动城市绿色增长、智能化、应对气候变化以及各地方乃至全国的社经发展做出了贡献。

截至目前,该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已取得若干具体成果,如各省和中央直辖市均已颁布城市发展领域中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计划或指导文件。各省已完成对城市规划方案的审查任务,并针对评估受气候变化严重影响的城市,同时补充应对气候变化的内容。

当前,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是全社会、各级党委及地方政府的紧迫性任务。为了加强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在城市改造升级与发展过程中合理利用资源,从而逐步按照国际标准控制并降低空气、水质和土壤的污染程度;同时,在气候变化风险日益增加的背景下,审查、补充并完善有关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投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政府总理指示:

根据国会2025年2月19日第190号《决议》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建设部牵头并与各部委、行业及地方协同,继续紧锣密鼓地开展政府总理于2021年3月25日第438号《决定》中批准的“2021-2030年阶段越南城市应对气候变化发展方案”及相关指示所交付的任务,确保其高效、务实且符合法律规定。

同时,在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管理工作中,对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内容实施监测与监督,确保透明度与统一性,消除矛盾与重叠,以满足实际发展与国际接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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