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衛生部建議上述地方及單位繼續為18歲以上的民眾加快新冠疫苗接種進度,並按照政府、政府總理范明政、國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委會與衛生部指導,優先為50歲以上的人接種基本全劑量。
值得關注的是,有關補充新冠疫苗接種工作,衛生部要求落實各群組包括:18歲以上的人,優先給50歲以上已接種全劑量的人(已接種1、2或3劑視疫苗而定)已出現中等和嚴重免疫力減退,如器官移植、癌症、愛滋病人正在接受治療屬於抑制免疫力或已治療為期6個月的人。使用與基本劑同類的新冠疫苗,或核酸(mRNA)新冠疫苗(莫德納和輝瑞疫苗);最後基本劑至少28天後,若疫苗充足則補充接種1劑。供加強劑疫苗類如下:若基本劑或補充劑同類疫苗則加強劑也是同類疫苗,或採用mRNA新冠疫苗;若不同類則加強劑採用mRNA新冠疫苗;若基本劑與補充劑是Sinopharm疫苗則補充劑可採用同類或mRNA新冠疫苗或阿斯利康新冠疫苗。加強劑在最後基本或補充劑接種至少6個月後。
衛生部強調,供補充與加強劑新冠疫苗是已獲衛生部審批的疫苗;劑量按照廠商指引使用並獲衛生部批准。衛生部建議各省市衛生廳為省市人委會主席決定與實際情況符合對象接種疫苗作參謀,同時要求務必採取防控疫情措施。從本月起,根據新冠疫苗供應進度,制定補充和加強劑接種計劃與準備各項必要條件開展。
衛生部表示,迄今,全國已收到和開展18歲以上的人接種逾1億2000萬劑新冠疫苗。其中,逾94%的人獲接種至少1劑與近68%接種全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