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概算各部、部门和地方至11月底融资的公共投资达410万9531亿元,达年计划的54.8%与政府总理责成年计划的60.43%。今年前11个月,全国总体融资同比较低(去年同期是59.4%与65.1%)。现有18部、部门和地方概算公共投资融资达全国总计划平均以上。然而,仍有28部、部门和23地方融资低于全国总体平均值。许多经济专家认为,政府上呈国会审议颁行1项可修订4项关于公共投资法律,并按照“地方决定,地方做好与地方承担责任”精神制定新规定,加大权力下放力度至公共投资项目开展工作。公共投资一旦获各部、部门和地方上呈批准,便责成名录下达地方决定开展;地方有权调整此项目至其他项目,不必汇报上级,但不得超过责成地方的总投资额。目标计划资金也按照上述方向革新。如此,将不会花费太多时间,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融资的效果。然而,一旦开展投资,地方必须持有长远计划的视野,那是“迅速、有效、稳定去做并确保工程质量及避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