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厅日前已向工商部部长和企业的国有资金管理委员会主席发文,以传达政府总理对贯彻落实若干任务以实施八号电力规划的要求和指导意见。据此,政府总理要求工商部部长加紧制定实施八号电力总体规划的计划,并于本月向政府总理汇报。政府总理明确指出,这份报告中必须有研究试行责成由越南电力集团(EVN)和具备资格的国内企业按政府常委会在2023年5月1日第64号《通知》所作出的结论开展海上风电项目的内容。
工商部研究并建议筹集资金和部署资源以实施八号电力规划的机制与政策,并于今年8月向政府总理汇报。与此同时,研究、建议八号电力规划的实施机制和政策,尤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招投标机制,并连同关于补充、修订《电力法》若干条款内容的建议一并向政府总理汇报。
政府总理也要求工商部在本月内完成直接购售电机制的制定工作。工商部研究颁布鼓励发展以自产自用为目的的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法规,包括检查监督机制,防止违法、牟取暴利和造成负面影响等行为。对于此内容,政府总理要求在本月内提交报告。
另外,政府总理也指示该部研究和执行政府常委会在第64号《通知》中关于对该部授权和权力下放以决定及实施八号电力规划内容的结论,确保符合法律涉及规划的规定,节约行政经费,发挥创新创造、敢为共同利益而作、敢担当的精神。除上述内容外,政府总理要求工商部完善制定《电力法》若干条款修定,补充法规的建议;完善制定《再生能源法》的建议卷宗。
同时,责成工商部、企业的国有资金管理委员会紧密配合,落实政府总理关于与国家电力调度中心调整管理内容的指导意见。企业的国有资金管理委员会加紧完成2021至2025年阶段EVN重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