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匈牙利2015年9月宣佈實行和保持“危機狀態”是有法定條件的。最初宣佈在國家南部各州實行“危機狀態”的應急措施,當時確有大批難民湧入匈牙利,但都是借道前往西方國家的,平均每天有好幾千人。
2016年3月,“危機狀態”被擴至匈牙利國家的全部領土,為期6個月。自那以來,每半年延長一次,連續不斷。根據法規,實行“危機狀態”只有在避難權申請者的數目平均每天超過500至800人(取決於按每星期還是每月統計),或者在中轉地帶的人數達到1000至2000人,或者出現某居民區的公共安全受到直接威脅的情況。而目前,以上這些情況暫時都未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