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会议,中央检查委员会进行审议并对一些内容作出《结论》。据此,2020-2025年任期北江省卫生厅党委被实施警告处分;2021-2026年任期北江省人委会党干事处被实施谴责处分;2020-2025年任期北江省财政厅党委以及黎映扬、潘世俊、阮庭孝同志也被实施谴责处分;2020-2025年任期北江省卫生厅党委和除国效则被实施警告处分。
对于审议解决建设部党干事处委员、该部副部长、中央企业机关党委常务处原委员、该党委原书记、越南水泥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裴鸿明的起诉书,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越南水泥总公司党委常务处和裴鸿明的违规行径已影响到党组织基层及越南水泥行业的威信,同时也到了须审核进行纪律处分的程度。在此次会议,中央检查委员也审议并对其他重要内容下达《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