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表示,在最初開展新農村建設計劃時,各省的起點都非常低。至今年6月底,北部山區的2280個鄉中有603個(佔26.45%)已獲公認達到新農村標準(比2015年底增18.34%,與全國平均增幅32.79%相比較低),低於全國的達標率(50.26%)。
預計至今年底,新農村的鄉有望達到28%,比政府總理第1600號《決定》中的目標提早一年完成。
王廷惠副總理重提需要在開展國家目標計劃中貫徹的黨中央有關農業、農民與農村第26號《決議》的重要思想是:三農是“戰略”,建設新農村是“根本”,農業全面現代化發展是“關鍵”及農民是“主導”角色。
王廷惠副總理強調,除了縣和鄉級之外,往後須制定村級的新農村重點,區內各省計算調整有關經費、標準、交通基礎設施和收入標準,作為區內未來階段的具體指標的制定依據。
王廷惠副總理認為,新農村建設的指導和領導工作效果應作為活動效果和居民支持地方政府的準繩。王廷惠副總理強調,地方須避免滿足的心態,並要求繼續提升幹部隊伍實施整體政策的能力,既確保發展生產和加強基礎設施,又能維護當地的文化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