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重點經濟區獲視為全國經濟增長的“引擎”。此區的面積為全國的十份之一,覆蓋南部東區8個省市和九龍江平原的隆安、前江兩省,人口佔全國總人口的22%,但地區生產總值(GRDP)則佔全國的逾35%,出口領域佔全國出口總額的30%以上。此區在2005至2020年期間對國家財政預算的貢獻佔全國總財政預算收入的逾46%。上述數據足以證明南部重點經濟區在全國經濟中的重要性。
儘管多項主要經濟指標呈大幅度增長,但此區的經濟增速卻出現放緩跡象。其中,2011至2015年階段,此區經濟增長為6.87%;2016至2020年階段僅為5.5%,而設定目標是9%至10%。此區常年對國家財政預算的貢獻比例高達54%以上,但在2006至2010年期間,僅為46%。政府總理經濟顧問小組成員陳遊歷博士指出:“令人擔心的是,如果南部重點經濟區不再起到驅動力的角色,那將是國家的損失,而不單是局限於區域。必須確定一個觀點,開發地區資源不單是為了局部的區域,而是為了國家的共同事業。”
在2011至2017年階段,南部重點經濟區增速放緩尤其明顯。此區的年均勞動生產率僅為5%,而北部重點經濟區增長8.54%。經濟專家們指出,過去一段時間,此區的企業數量已增加6倍,運輸量增加了5倍,但高速公路還少,環市路計劃尚未得到全面實施,導致此區的經濟增長與現有的潛力並不相稱。作為南部重點經濟區的中心,並一直獲得視為全國經濟火車頭,胡志明市還沒有如預期的發展。胡志明市發展研究院院長陳黃銀博士、副教授認為:“區域聯動機制不夠強,對於區域內各地方的權利和責任,沒有足夠的法律依據。主要是中央與地方的聯繫,區域內各地方之間缺乏聯繫。區域規劃實施協調不夠緊密。”
基於上述原因,專家們認為,要增強區域聯動的有效性,使區域成為增長引擎,務必要有從中央到地方的政治決心、一致性和同步實施。其中,必須在基礎設施、人力資源、資金等方面有所突破。最重要的是,對區域發展的突破性思維要代替地方經濟思維。要充份發揮各地潛力和優勢,以規劃為法律依據來提高區委會的作用。越南經濟院原院長陳廷天副教授、博士表示,區域機制應有足夠的權限來制定、展開、調整和監督區域規劃的實施;有權選擇和決定區域發展的重點項目,有權配置資源、建立區域權力等。他建議:“首先要繼續賦予創新主動權,投入更多的資源,賦予省更多的發展自主責任,而不是只關注區域層面。省級的主動權不夠就導致區域發展能力不強。值得一提的是,一旦省擁有足夠的主動權和責任性,區域的作用將會增加。”
平陽省委書記阮文利對需要具有通過區域規劃的安排、經濟發展的優先次序、發展共同勞動力市場等來發展區域經濟的區域經濟突破性思維表示讚同。他認為,南部東區需要在10至15年內制定從隆安到西寧、平陽、平福、同奈、巴地-頭頓的南部城市產業帶。
可以肯定,南部重點經濟區在全國各方面發展中發揮著特別重要的作用。因此,要使此區繼續成為國家發展的動力,必須有具體而特殊的發展政策,而包括胡志明市在內的南部重點經濟區一旦展翅高飛,國家經濟將有更多強勁且可持續發展的動力◆
(資料來源:《越南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