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府总理范明政要求“彻底处理垃圾SIM卡问题。各家移动电信公司、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务必对垃圾SIM卡的责任负起个人责人”的指导,新闻与传播部已发出通报贯彻电信供应商首长,关于严格落实用户个人资讯管理、注册工作的责任,必须亲自指导与负起开展各项处理、吊销和彻底遏止垃圾SIM卡措施的责任。
新闻与传播部要求电信供应商首长亲自指导并负起开展处理全部预先激活SIM卡转为没有用户个人资讯SIM卡的责任(有或没有产生用户话费),确保SIM卡用户的个人资讯必须正确、符合规定并与国家居民数据库的资料吻合,仅可由电信供应商激活、新开发。其中,从今年4月15日,若在市场仍出现不符合规定新激活SIM卡,以及预先激活SIM卡用户个人资不吻合的违规情况,电信供应商要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