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武文寧同志也贊同越南航空港總公司的母公司(非股份制企業)實行股份制,以及同意內陸水路10個管理路段的股份制主張,這是未獲作出股份制規定的經濟事業單位。
武文寧同志簽署上述文本內容違反了黨中央政治局的《結論》和政府關於國企股份制、撤資與重組相結合的《議定》。武文寧同志的違規和缺點是嚴重的,導致國家損失巨大資金,對黨組織和武文寧同志本人的信譽造成不良影響和熱議,按照黨的規定,務必實施嚴厲紀律處分。
武文寧同志簽署上述文本內容違反了黨中央政治局的《結論》和政府關於國企股份制、撤資與重組相結合的《議定》。武文寧同志的違規和缺點是嚴重的,導致國家損失巨大資金,對黨組織和武文寧同志本人的信譽造成不良影響和熱議,按照黨的規定,務必實施嚴厲紀律處分。
武文寧同志進行自我檢討時,已意識到個人在落實獲責成的職務和任務中的違規和缺點的責任。根據黨中央政治局2017年12月15日關於違規黨員紀律處分第102號《規定》,審議武文寧同志的違規內容、性質、程度、後果與工作過程及對黨和國家的貢獻,黨中央政治局決定對武文寧同志實施警告處分。黨中央政治局也要求權力一級對武文寧同志實施相當於黨方面的行政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