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肅貪工作,政府監察總署在過去一年已檢查3700個機關、單位落實的公開、透明法律規定工作,發現39個違犯單位,共逾5000起違犯事件。值得一提的是,在上百個違犯事件中,僅有10人上繳禮物,總值為1億4500萬元。財產、收入申報人數為100萬多人,其中違反財產、收入申報規定的場合為5個。
另外,政府監察總署還發現並對43名違反幹部、公務員、職工的行為準則、職業道德準則者予以處理;其中因缺乏責任,讓貪腐案發生而受責任追究的領導人數為35名,其中受刑事處理的人數為3名。與此同時,監察工作還發現101名涉嫌貪污者,共50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