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侵害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中,非法廣告和銷售野生動物案件佔多數,共1956起;其次是非法養殖案件(863起)和非法經營、販運案件(98起)。經常遭非法交易、廣告的野生動物包括:猴子(584起),熊(395起),老虎(390起),象牙(401起)和與穿山甲有關的109起。憑藉民眾舉報和有關部門的及時查處,2020年全國共解救和沒收的野生動物多達1132隻。這些野生動物包括:436隻鳥,362隻海龜,120隻猴子和其他野生動物。特別是,2020年10月,平陽省共向寧平省移交7隻熊,去年獲救的熊一共是32隻。
自然教育中心副主任阮芳蓉透露,2020 年舉報案數量比2019年增加一倍,說明野生動物經營和銷售情形仍然複雜,但同時也體現民眾日益關注野生動物保護工作。阮副主任強調,為良好保護野生動物,該中心建議各有關部門致力提高2021年野生動物案件的辦結率。同時,宣傳呼籲民眾不銷售和使用野生動物,若發現侵害野生動物行為可直接撥打熱線電話1800-1522(免費)或發電郵地址 hotline@fpt.vn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