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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航空公司禁止托運鋰電池

越航、越捷、捷星、越竹等越南4家航空公司日前公佈,禁止托運缺陷電池或損壞電池(或被召回的電池)。自11月15日起,越南各航空公司規定使用鋰離子電池的電子設備只能隨身攜帶,並且在飛行過程中確保鋰電池移動電源處於關閉狀態,禁止托運。
目前各航空機票代理處都設有“旅客攜帶備用鋰電池安全須知”的告示牌。(圖源:田升)
目前各航空機票代理處都設有“旅客攜帶備用鋰電池安全須知”的告示牌。(圖源:田升)
同時,各航空公司已同有關方配合制定了安檢程序以及旅客在過安檢前有關鋰電池安全詢查,違規的旅客將依法懲處,甚至採取禁止登機等制裁措施。此前,越南航空局已於今年10月28日簽發第4721號《通知》,禁止托運損壞電池或被廠家召回的鋰電池產品, 因為鋰電池在運輸過程中可能發生過充、過電流等導致高溫高壓並存在自爆隱患,對飛行安全造成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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