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部長阮青龍告知,制定上述法律項目一事是具體化黨與國家的主張、政策,克服若干限制與不足之處,解決衍生的若干問題,以按照公平、優質、有效、發展、融入國際等方向提高人民醫療服務質量;加強國家管理對疾病診治活動的效力、效果、秩序、紀綱、紀律。據此,該法律草案包括10章和102條,主要集中在4大內容:提高執業技能知識,加強執業者的活動管理;提高各診治病單位的勞務提供質量,加強民眾對診治病勞務的獲享能力;加強診治病中的權力下放、行政手續改革與革新若干確保落實條件的相關規定。
同日上午,國會常務委員會也審議今年3月份國會的民願工作《報告》。會上,國會常務委員會提議政府、政府總理指導各省、市人委會嚴懲通過土地回收、賠償、安置區等工作來牟利的違規場合,尤其是正在展開落實2021-2025年階段東面北-南高速公路陸路項目的地方;指導各相關部委研究、完善有關社保方面的政策和法律;制定營造更多就業機會的措施,提高勞動者的收入,以限制一次性領取社保金現象。
政府、政府總理指導各相關部委繼續制定整頓措施,並對出現操縱、壟斷證券市場、企業債券市場與房地產市場等違規行徑的各組織、個人作出嚴懲;制定消費品及飼料物價平抑計劃;複查並對已獲責成的項目,但不開展或延期開展等制定徹底解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