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起到懲誡作用
新平房地產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新平住房項目開發商)要繳交的罰款在本市各違規房地產項目中居首位。不僅如此,該企業還被勒令停業12個月和停止建設活動6個月。此前,市建設廳監察署對不按建築設計圖施工,僭建面積為1127平方米的TDS股份公司(草田Sapphire項目開發商)罰款10億元;對未具備條件就發售New City項目和違反多項手續規定的順越商業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罰款逾1億零800萬元。
對於違規房地產項目處罰規定,市房地產協會主席黎黃州表示,政府對房地產投資建設與經營領域行政違規處罰的新規定有上調罰款,但對於在多個項目發生的違規行為仍不足以起到懲誡的作用。新平項目就是例子。具體是,此項目共有19個違規行為,被罰款逾16億元,遠低於開發商從這些違規行為收取的利潤。
增加刑罰
不少意見認為,行政違規處罰對若干項目開發商不足以起到懲誡作用。實際上有不少項目,尤其是住房項目同時重犯多項規定的情況。由此,要克服此情況,在採取行政處罰方式的同時,管理機關應採更嚴厲的懲誡措施,甚至可考慮予以刑事處理。
市公安廳最近受理關於10號房地產股份公司為開發商的北迪哲居民區項目和昇龍建設與商業私營企業為開發商的七賢商場項目的卷宗。其中,北迪哲居民區施工儘管拖延了近20年,但基礎設施系統仍未完整。七賢商場項目投資商不按設計圖施工,僭建面積逾722平方米。職能機關正繼續擴大調查範圍以釐清這兩個項目的違規行為。
據本市律師團黎玉倫律師告知,這是管理機關將卷宗轉交給公安機關以對開發商追究責任的少數場合,並分析:“房地產建設與經營規定違反場合按規定只予以行政違規處理,由此容易陷入繳交罰款-克服-重犯的循環。設想,應該對這些違規行徑追究刑事責任,促使開發商必須遵守法規。具體是,對於輕度違規場合,可按行政違規處罰規定處理,同時嚴禁違規個人、組織開展房地產建設、經營活動。對於嚴重違規場合,可補充予以徒刑。”
另外,黎玉倫律師還建議,若開發商在開展項目的過程中呈作弊、欺詐的跡象,管理機關應考慮轉交調查機關查明其違規行為,若具備起訴依據,就將其訴諸於法◆
處罰權責規定
按自今年1月起生效的第139號《議定》:
-建設廳專業監察團長、監察署長有權作出和警告處分;罰款1億元;有期限吊銷許可證、能力證書、執業證使用權,或勒令有期限停業。
-建設部專業監察團長有權作出警告處分和最高為5億元的罰款決定;有期限吊銷許可證、能力證書、執業證使用權,或勒令有期停業。
-建設部監察署長除有權作出警告處分,有期限吊銷許可證、能力證書、執業證使用權,或勒令有期限停業外,還有權對違規者處以10億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