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由国会、人民议会推举或准予担任职务者进行投信任票的《决议》(修订)草案事宜,国会主席明确指出,国会常务委员会基本对紧急、责任地综合意见过程给予高度评价;赞同通过法律委员会《决议》草案的阐释、采纳、整理的若干问题《报告》。
国会主席王廷惠提议,法律委员会与各代表工作处及各相关机关配合,详细复查关于政治基础、法理根据,加上与《决议》草案法律系统之间的统一与同步性;复查编辑步骤以确保充分、易记、易明和易于落实。国会主席王廷惠在作会议结论时明确指出,经过三天半认真工作后,国会常务委员会已完成所有既定的内容。国会主席提议各国会机关、国会常务委员会高度集中,紧密与各部、政府机关配合,以最优质完善各项法律草案、《决议》草案,制定各项资料,以尽快上呈国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