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捷克已建交逾70周年。据此,两国之间的合作关系正日益强劲与全面发展。目前,驻捷克的越南人社群获公认为该国的第14个少数民族。
越南与斯洛伐克于1982年已签署了《关于民事与刑事的法理与司法相助协定》(现由捷克继承),是个法理框架,好让双方配合解决过去期间的各项刑事的司法相助要求。
为满足实况的各项新要求,审批另一份《刑事司法相助协定》取代1982年《刑事司法相助协定》中各项规定是务实的,有助完善两国之间的司法相助法理框架。
作为对国际社会负责任的成员之一,审批上述协定事宜是符合我党、国家的主动对外路线,积极、全面与深广地融入国际,是具体化我国对国际的刑事司法领域、合作打击罪犯领域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