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河副总理对计划与投资部在落实绿色增长战略工作中的责任及精神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强调,须把绿色标志纳入国民经济系统以开展我党、国家的大主张、观点以及关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的战略、计划及法律。然而,分类系统不仅迈向将绿色标志纳入目前的经济系统,而且还积合若干新经济领域如:投资与恢复自然环境,使用新科技为环境治理提供服务、可再生能源等。
会上,资源与环境部、工商部、央行、司法部等机关代表已集中讨论、分析关于绿色经济的原则及标志的内容;对绿色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绿色经济分类;制定国家领域系统;绿色分类名录等。若干意见认为,须有总体的法理以确定绿色经济的标准,因各部门、领域很广阔,技术性质不同等,因此须有适合的接近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