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国家银行行长要求各家国有银行所属单位、信贷组织、外国银行分行有效地实施2025年货币政策与银行活动管理措施,为优先促进经济增长、维持宏观经济稳定、抑制通胀、确保经济主要平衡作出贡献。
具体是,行长要求集中审查、制定和开展组织结构重新安排、重组计划,确保精简、高效、效力符合党中央政治局、政府与政府总理的指导精神。继续落实主动、灵活、及时、有效的货币政策,与财政年度、其他政策同步配合及密切相关,为优先促进经济增长、维持宏观经济稳定、抑制通胀、确保经济主要平衡作出贡献。
与此同时,信贷管理要顺应宏观经济发展,辅助推动经济增长、抑制通胀、稳定宏观经济、确保信贷组织的营业安全。继续创新信贷增长协调管理工作。预计全系统信贷增长约16%,按实际发展和情况进行调整。同步开展外汇管理措施,为稳定外汇市场、辅助管理货币政策付出一份力量。提出新情势的黄金经营管理措施。
此外,行长还要求继续改善货币与银行领域的法律框架,符合法律制定思维革新精神,既确保国家管理要求,又能释放所有资源。
上述《指示》明确指出:“继续坚决实施2021-2025年阶段信贷组织重组与呆账处理提案的任务、措施,确保实现提案的目标;指导信贷组织严肃、有效实施已获审批的提案。将重组方案呈递权力机关审批,有效地实施薄弱信贷组织处理方案。”
与此同时,坚决实施政府关于防范打击洗钱、恐怖主义融资与大规模毁灭武器扩散资助承诺的国家行动计划。集中开展并完成2021-2025年阶段非现金支付发展提案与银行业数字化转型计划的目标。继续采取促进非现金支付、银行营运数字化转型的措施,确保支付活动安全。
此外,继续坚决实行行政改革工作;尽量简化行政手续和遵守成本,为民众和企业创造最有利条件,为改善营商环境做出贡献,提高民众的信用评级及信任度。
继续有效地开展/监察实施至2025年和至2030年愿景的国家银行发展战略;至2025年及至2030年愿景的国家全面金融战略、已颁行的计划与提案;举行实施两大战略的小结会议。在银行营业的各个领域中,同步、坚决采取节约和反浪费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