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選民分享並向國會代表提出問題,其中有關肅貪、公債、有功者政策,九龍江平原人民因投資未相稱、環境遭到破壞、教育課程有不足之處、醫保、交通安全與生活以及在地方的具體社會民生問題。
國會主席阮氏金銀直接向選民通報第十四屆國會第六次會議的結果。其中,騰出許多時間討論《肅貪法》修訂,特別是有關處理來源不明的財產。國會主席阮氏金銀表示,在《肅貪法》草案討論時,已出現許多不同意見,而按原則,法律只能在得到國會代表的高度一致才可通過。因此,《肅貪法》修訂案仍未能通過上述條款。
然而,國會主席阮氏金銀強調,不明確財產須得到徹底處理,人民並不關注將如何判刑入獄違規者及該事件有多少人鋃鐺入獄。民眾迫切關注的是貪腐組織和個人事件的財產、款項可回收多少。國會主席阮氏金銀肯定,我們已有充分法律系統以懲處貪腐罪犯。凡是貪腐所得財產必須被充公,至於因逃稅所得財產,應該轉至稅務機關以便追收納稅。此舉體現黨和國家一貫的嚴厲肅貪觀點,同時維護擁有上述財產公民正當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