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規定體現國家對青年開展、制定與落實各項政策的法理承諾,創造條件供青年落實自身權利、義務與責任。國會主席阮氏金銀對《青年法》草案提意見時提問:“當前背景下,是否應成立青年與體育部?”。提及國際經驗,具體如新加坡只是個小國也設有青年與體育部,國會主席阮氏金銀指出,青年與體育部長可能是共青團中央第一書記。
未來期間,體育領域可由該部管理。有關該部成立完全有利,因已有辦事處,共青團中央也獲提供財政預算如部委與部一級機關一般,不再增添新編制。僅須進行調整職能。相反,國會主席阮氏金銀表示,若成立國家青年委員會很久才舉行一次會議,並沒有制定國家管理機制則效果不高◆
未來期間,體育領域可由該部管理。有關該部成立完全有利,因已有辦事處,共青團中央也獲提供財政預算如部委與部一級機關一般,不再增添新編制。僅須進行調整職能。相反,國會主席阮氏金銀表示,若成立國家青年委員會很久才舉行一次會議,並沒有制定國家管理機制則效果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