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烈慶祝第十五屆國會代表和2021-2026年任期各級人民議會代表選舉日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是屬於人民、來自人民、為人民服務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人民通過國會、人民議會或其他國家機關,以直接民主制或代議民主制來行使國家權力。
1、國會的地位、職權與任期
國會是人民的最高代表機關,是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國會擁有立憲權和立法權,決定國家重大事務,對國家所有活動行使最高監督職責。
每屆國會任期為5年。
2、人民議會的地位、職權與任期
人民議會是國家在地方的權力機關,代表地方人民意志、願望和當家作主權,由地方人民選舉產生,並對地方人民和上級國家機關負責。
人民議會按法律規定決定地方各項問題;監督地方履行國家憲法和法律與執行人民議會的決議。
人民議會包括由地方選民選出的各人民議會代表。
每屆人民議會任期為5年。
3、國會代表、人民議會代表
a) 國會代表的地位與作用
國會代表是代表選舉單位人民和全國人民的意志和願望的人,代表人民行使國會之國家權力。對選民和國會負起履行國會代表職權的責任。
國會代表在討論、決定國會任務、權限下各項問題面前人人平等。
b)人民議會代表的地位與作用
人民議會代表是代表地方人民的意志和願望的人,對地方選民和人民議會負起履行人民議會代表職權的責任。
c) 國會代表和人民議會代表的標準
忠於越南祖國、人民和憲法,為實現國家革新事業,為民富國強、民主、公平、文明的目標而奮鬥;
有良好的品行、勤儉廉政、大公無私、奉公守法,堅定的政治本領,堅決與貪污、浪費、官僚依權仗勢等現象及違法行為鬥爭。
有專業與文化水平、身體健康、有足夠經驗、信譽以履行國會代表、人民議會代表的任務。
與人民保持緊密聯繫,傾聽人民意見,獲得人民信任。
具備參加國會、人民議會各項活動的條件。
4、選舉原則
國會代表與人民議會代表選舉事宜是依照普選、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原則進行。
5、選舉日期
2021年5月23日(星期日)
6、選民
a) 選民名冊制定原則
擁有選舉權的所有公民都被列入選民名冊與獲得發放選民證,按國會代表與人民議會代表選舉法規定的其他場合除外。
每位公民只能列入常住或暫居地方的一個選民名冊上。
選民是暫居者,在地方註冊暫居時間不滿12個月;選民是各武裝力量單位的軍人,將列入暫居或駐軍地方選民名冊。
選民名冊張貼至投票24小時前回國的越南公民,可前往坊、鄉、鎮人委會出示有註明是越南國籍的護照,以便列入選民名冊。
正在拘禁、扣押、被送入強制教育單位、強制戒毒所的選民,被列入正在拘禁、扣押地方、強制教育單位、強制戒毒所的選民名冊。
b) 不能列入選民名冊者
被已生效的法院判決書或決議剝奪選舉權者,被判死刑正等候處決的死囚,正在服刑而不准緩刑者,已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者均不能列入選民名冊。選民名冊中的選民姓名之補充或刪除依照國會代表和人民議會代表選舉法第30條處理。
7、投票原則
每位選民有權為國會代表投一張選票和為每一級人民議會代表投一張選票。
選民須親自去選舉,不得委託他人代勞。若選民不能親自填寫選票,可以請別人代筆,但必須親自投票;代筆者要為當事人的選票內容保密。若選民因殘疾而不能親自將選票投入票箱,可託他人代勞。
若選民因生病、殘疾與老邁和依法律規定之其他場合而不能親自去投票室,就由選舉工作小組將攜帶流動票箱和選票至選民住所或醫療單位讓選民進行投票。
投票時必須出示選民證。
選民填寫選票時,任何人都不能觀看,包括選舉工作小組之工作人員。若寫錯,選民有權要求更換選票。
選民投票後,選舉工作小組要在選民證蓋上“已投票”印章。
每人都須遵守投票室的規定。
8、投票時間
投票活動從2021年5月23日早上7時起至晚上7時。
根據當地具體情況,選舉工作小組可以將投票時間提前(但不能在當天早上5時前)或可以將投票時間延遲(但不能在當天晚上9時後結束)。
9、無效選票
非選舉工作小組發出的合規選票;
沒蓋上選舉工作小組印章的選票;
選票中所選的候選人總數超出該選舉單位要選之代表名額;
將所有候選人姓名畫掉的選票;
另加上候選人名冊外的他人姓名或其他內容的選票。
10、投票方式
若選民不信任某位候選人請在其姓名上劃一橫線(橫線須劃在候選人姓名字樣的中間);不能在選票上畫圈或做記號;不能在選票另加候選人名冊以外的他人姓名;不能選擇超出選票規定的候選人總數名額;如果選票候選人總數超出要選的代表名額時不能投空白票(即不畫掉選票裏任何一位候選人的姓名之選票);不能將選票中所有候選人姓名全部畫掉。
11、公民的應選權
截至已公佈的選舉日,年滿21歲以上,具備按法律規定各項標準的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公民均有權應選第十五屆國會代表和2021至2026年任期各級人民議會代表。
12、不得應選國會代表和人民議會代表者
已被生效的法院判決書或決議剝奪應舉權,正在服刑,限制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者。
正被起訴的犯罪嫌疑者。
正在執行法院的判決書或刑事決議者。
已經執行完法院的判決書或刑事決議但未獲銷案底者。
正執行行政處分,被送往各所強制教育單位、強制戒毒所或在鄉、坊、鎮受管教者。
13、關於競選的原則、時間、方式和被禁止之競選行為
a) 競選的原則
競選活動要按民主、公開、平等、合法、確保社會安全秩序的原則進行。
哪個選舉單位的候選人就在其選舉單位進行競選活動。
負責選舉工作的組織和該組織之成員不能為候選人拉選票。
b) 進行競選時間
競選時間從候選人正式名冊公佈日起,並在開始投票時間前24小時結束。
c) 競選的形式
候選人在候選地方舉辦的選民會議與選民會面、接觸。
通過大眾傳媒。
d)競選中被禁止的行為
利用競選作違憲和違法的宣傳或從中損害他人、其他組織的聲譽、人品、威信和合法權益。
濫用職權、利用大眾傳媒在競選中拉選票。
利用競選為組織、個人圖利,在國內和國外進行募集贊助活動。
使用或承諾饋贈錢財、物質來進行拉攏、賄賂選民。
14、申訴、檢舉
a) 有關選民名冊的申訴
從選民名冊公佈之日起30天內,公民有權向選民名冊建立機關提出申訴。收到申訴之日起5天內,選民名冊建立機關必須作出處理並告知申訴人有關處理結果。若對申訴處理結果不服或超過處理期限而申訴事宜仍未獲處理,申訴者有權依照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b) 有關候選人、候選人名冊建立的申訴和檢舉
公民有權對候選人提出檢舉,對國會代表、人民議會代表候選人名冊建立的錯漏提出申訴、檢舉、建議。有關候選人與候選人名冊建立的申訴、檢舉與建議將依法處理。
匿名或冒名的檢舉書均不予審核、受理。
15、選舉結果公佈日期
最遲要在2021年6月12日公佈第十五屆國會代表選舉結果和當選人名冊。
最遲要在2021年6月2 日公佈2021至2026年任期各級人民議會代表選舉結果和當選人名冊。
16、違法的處理
使用詐騙、收買或強迫手段來阻礙公民參加選舉、候選者;違反有關競選規定者;負責選舉工作者而對選票、選舉結果有弄虛作假行為或有其他違反有關選舉之法律規定的行為;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輕重而被紀律處分、違法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胡志明市:
- 有10個國會代表選舉單位,所選的國會代表名額是30位。
- 有32個市人民議會代表選舉單位,所選的代表是95位。
- 守德市所選的人民議會代表是40位,古芝、平政、福門與芽皮4縣所選的人民議會代表不超過35位。至於芹耶縣所選的代表是30位。
- 5個縣各鄉、鎮所選人民議會代表的總數不能超過30位。
- 有10個國會代表選舉單位,所選的國會代表名額是30位。
- 有32個市人民議會代表選舉單位,所選的代表是95位。
- 守德市所選的人民議會代表是40位,古芝、平政、福門與芽皮4縣所選的人民議會代表不超過35位。至於芹耶縣所選的代表是30位。
- 5個縣各鄉、鎮所選人民議會代表的總數不能超過3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