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大部分代表已高度認同得到國會法律委員會主任阮克定向國會闡述國家行政架構重組結果的監察報告內容,同時強調行政架構重組的客觀、迫切性,並建議一系列有關架構組織法規文本系統的複查、完善機構,評價幹部,提高公務紀律、紀綱,推動應用資訊技術建設電子政務措施,不少代表的意見特別強調須從嚴懲處幹部、公務員違規、無動於衷、公務紀律不嚴,首長為落實架構、編制精簡不達要求的責任。
若干代表建議政府指導各部委複查法律規範文本系統,以劃一規定有關架構組織;規定省一級編制須以地方特殊性和人口規模、特殊都市、農村、山區鄉村的政府模式為依據。同時,有關鄉一級編制務須作出符合規定,靈活使用幹部、實施兼職計劃,可擔任多份工作,建議須進一步討論有關專責法律規範文本所提及的架構、組織規定,因為若作出職能、任務、權限規定,就須有執行機關,尤其是尚未有任何法律規定的問題;與此同時,未來期間務須對薪資進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