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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討論《競爭法》草案

〔本報消息〕繼續第十四屆國會第4次會議議程,昨日(27)上午,國會代表分組討論並對隆城國際航空港土地回收、補償、輔助、安置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對《競爭法》草案(修訂)進行討論和提意見。
國會代表分組討論並對隆城國際航空港土地回收、補償、輔助、安置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對《競爭法》草案(修訂)進行討論和提意見。(圖源:人民報網視頻截圖)
國會代表分組討論並對隆城國際航空港土地回收、補償、輔助、安置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對《競爭法》草案(修訂)進行討論和提意見。(圖源:人民報網視頻截圖)
在分組討論時,不少意見認為,隆城國際航空港報告提出補償、輔助、安置政策尚未全面涵蓋一旦國家展開土地回收落實項目而被影響的範圍、對象,尤其是對經濟組織(農場、企業)、宗教單位、居民社群的補償、輔助機制、政策。本市國會代表阮氏決心表示,最重要的是,如何使民眾的生活穩定,若補償工作做得不好,受最大損失仍是民眾。

於討論《競爭法》草案(修訂),多位代表評價,若觀察該法在整個落實過程,似乎法律規定仍未適用而被擱置,未能處理多項不良競爭事件。此外,各代表也集中討論有關國家對競爭、限制競爭協議、濫用統領市場地位、濫用獨權地位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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