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會組織法》第十二條與《國會與人民議會監督活動法》第十八條,國會將對50名現任由國會推舉或准予擔任職務者投信任票。包括以下職務:國家主席、副主席;國會主席、副主席,國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民族委員會主席、國會各委員會主任;政府總理、副總理、部長、部一級機關首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和國家總審計長。
第十四屆國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對48人投信任票的名冊後,國會代表團已對投信任票問題展開討論。國會代表團的討論結果將獲代表工作處主任陳文粹於今(25)日上午作報告。之後,國會將以不記名形式進行投信任票。同日下午將公佈投信任票的結果,同時國會也通過由國會推舉或准予擔任職務者投信任票的確認《決議》。
昨日上午,國會以絕大部分贊成票,核准政府總理對阮孟雄同志出任新聞與傳播部長一職的建議。
國會以469名代表中有461名贊成票通過(佔代表總數的96.7%)有關核准委任新聞與傳播部長阮孟雄頒行《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