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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總理涉貪腐案被控受賄和欺詐等罪名

據外媒報導,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涉貪腐案24日開審,他將成為以色列首位受審的現任總理。內塔尼亞胡在去年11月遭檢方以受賄、欺詐和失信等罪名起訴。據報導,他涉嫌不當收受價值26萬4000 美元的禮品,並涉嫌對以色列最大報刊與新聞網站施以恩惠,以謀求媒體為他說好話。
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圖源:互聯網)
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圖源:互聯網)
報導稱,若受賄罪成立,內塔尼亞胡最高恐面臨10年刑期;欺詐與失信最多則可判處3年刑期。不過,內塔尼亞胡否認這些指控,並指責檢察官和媒體對他進行政治迫害。根據以色列法律,只有在被定罪且所有上訴途徑都用盡之後,現任總理才需辭職。

去年12月2日,以色列總檢察長曼德爾卜利特公佈起訴書,以受賄、欺詐和違背公眾信任3項指控起訴內塔尼亞胡,並給予其30天時間尋求豁免。今年1月1日,內塔尼亞胡向議會提出申請,尋求司法豁免權,1月28日又撤回這一申請。隨後,曼德爾卜利特正式向法院起訴。之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以色列有關部門把對內塔尼亞胡的涉嫌貪腐案審判,推遲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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