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修正案,電動滑板車的分類將從現行的“助力自行車”變更為新設的“特定小型助力自行車”,禁止未滿16歲人員駕駛,並且設置罰則。若修正案在本屆國會獲得通過,電動滑板車的規定將在公佈之日起2年以內,自動駕駛相關規定將在1年以內施行。
據警察廳透露,電動滑板車的新分類不需要駕照。原則上可在機動車道及自行車專用通行帶上行駛。若電動滑板車違反交規可開罰單,違章停車可處罰金,佩戴頭盔被定為努力義務。啟用新分類後還將另設新的車牌。
未滿16歲人員駕駛或向未滿16歲人員提供電動滑板車,將被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10萬日元以下罰金。對於作為小型電動交通工具同樣被納入討論的自動配送機器人,也將採用“遠端操作型小型車”的新分類。類似電動輪椅車、最高時速6公里的機器人屬於此列,按照與行人相同的規則,在人行道上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