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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山素姬累計刑期 17 年

據緬甸通訊社報導,緬甸原國務資政昂山素姬所涉4起腐敗案15日宣判,昂山素姬(見圖)再增6年刑期,累計刑期增加到17年。
圖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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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曼德勒省高等法院15日對昂山素姬所涉4起腐敗案分別判處3年監禁,其中3起案件合併受刑,刑期共為6年。此前,緬甸相關法院以貪污、煽動他人危害國家安全、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違反進出口法和通訊法等罪名判處昂山素姬11年監禁。
去年2月1日,緬甸總統溫敏、國務資政昂山素姬及全國民主聯盟(民盟)部分高級官員被緬甸軍方扣押。昂山素姬隨後面臨多項罪名指控,目前仍有部分案件在審理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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