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歐委會提議取消對歐盟成員國捕撈船隊的電擊捕魚限令。根據限令規定,各成員國僅有5%的捕撈漁船被允許安裝電擊捕魚設備。但歐盟委員會則希望保留目前的“試運行”電擊捕魚區域。報導稱,此次表決結果尤其要歸功於歐洲議會中以法國議員為代表的“反電擊勢力”。
據悉,1998年電擊捕魚明令禁止,但後來荷蘭捕魚業向歐盟施壓,並不斷遊說,2007年歐盟通過特別條款,5%的捕撈漁船被允許安裝電擊捕魚設備。據環保機構Bloom稱,荷蘭超過百條漁船都配有電擊設備,所到之處,幾無“漏網之魚”。
據報導,電擊捕魚的方法比較粗暴,但效率高,即從漁船上發射電擊波,直接電暈生活在海底的魚類,比如鰨、鮭魚、菱鲆和鰈等市場價格高昂的魚類為主。學術界並不支持此類捕魚方法,雷恩大學的教授DidierGascuel表示,電擊捕魚肯定加速漁產資源枯竭,且電擊捕魚對生態造成很大危害,將會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失。環保組織也指責稱,通過這種方法捕到的魚,很多身上都有傷口,骨架也有被電擊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