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止核子試驗條約》於1996年9月10日在聯合國大會獲得通過。迄今為止,共有185個國家簽署了《全面禁試條約》,170個國家批准了該條約。但是,《全面禁試條約》的生效,必須得到八個擁有顯著核能力、但尚未加入該條約的國家批准,這八個國家包括中國、朝鮮、埃及、印度、伊朗、以色列、巴基斯坦和美國。
古特雷斯在致辭中表示,這八個國家肩負著特殊的責任。與此同時,所有國家都應維持或採取暫停核爆炸的做法。2009年12月2日,聯合國大會一致通過決議,宣佈8月29日為禁止核子試驗國際日。由哈薩克斯坦與眾多提案國和聯合提案國共同發起的這一決議旨在紀念1991年8月29日哈薩克斯坦塞米巴拉金斯克核武器試驗場-即蘇聯境內最大核子試驗場關閉。這處核子試驗場進行過450多次核子試驗,其關閉標誌著核子試驗不受限制的時代終結。此後不久,各國便開始就《全面禁止核子試驗條約》進行談判,該條約在五年後獲得通過。
古特雷斯在致辭中指出,今天是塞米巴拉金斯克核子試驗場關閉30週年。在該試驗場關閉後的三十年中,我們見證了禁止核子試驗規範的逐步發展。《全面禁核試條約》禁止任何國家在任何地點進行一切爆炸性核武器試驗,遏制了核軍備競賽,對發展新的核武器形成強力制約。但《全面禁核試條約》的潛力尚未充分發揮,因為該條約儘管幾乎為各國所普遍接受,但尚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