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民法》第915條規定,親權者為了保護和教育子女,可以進行必要的懲戒。這項條例已被誤認為可以成為父母對孩子體罰合法化的法律依據。修訂案中將該部分刪除。法務部認為,《民法》修訂案可望提高人們對虐待兒童行為的社會認識。
此外,已被修改的《家庭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公佈案13日也獲得了國務會議的審議通過。新的法案提高了對家庭暴力犯罪行為的應對處罰力度,並加強了對被害方的保護。在施行新修改的法律後,警察可在家庭暴力現場立即投入搜查,並可根據《刑事訴訟法》對現行犯進行逮捕。該法案定於10月20日正式公佈,2021年1月21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