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總統埃爾多安在上個月舉行的總統選舉中成功連任。勝選後,他承諾不再延長緊急狀態。根據土耳其憲法規定,在沒有向議會提交任何關於重新延長緊急狀態期限的備忘錄的情況下,那麼在原有期限結束之時,緊急狀態就將自行取消。
首次實行緊急狀態後,土耳其總統埃爾多安曾強調,實行緊急狀態並不會和國內的自由與人權發生衝突。
而事實上,實行國家緊急狀態期間,土耳其政府解僱了11萬名以上的公務員,並對1500餘人判以終身監禁。還有7萬7000餘人被捕,當局聲稱這些人員與居住在美國的葛蘭運動領導人法土拉‧葛蘭有關,而葛蘭正是埃爾多安所認為的這場“未遂政變的幕後黑手”。
此外,埃爾多安政府已向議會提交了新的反恐法案,如果獲得通過,政府有權開除被認為與“恐怖”組織有關聯的公務人員,此項權力將延長3年。此外,當局禁止民眾在日落之後舉行示威集會;可以基於安全理由,禁止個人進入或離開一個特定地區;犯下多重罪行的嫌犯可在沒有被提控的情況下,被關押48小時或4天。反對派認為,這其實是緊急狀態的“延續”。該反恐法案預計於23日在議會全體會議上討論。
土耳其主要反對黨共和人民黨副主席奧澤爾說:“根據這項法案,緊急狀態將不只是延長3個月,而是3年。” 因此,看似政府解除了緊急狀態,但實際上卻是在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