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环保领域行政违规行为处罚规定,自2022年8月25日起生效的第45号《议定》,不按规定进行生活垃圾分类、不按规定使用垃圾袋盛放垃圾的家庭、个人可能被处以50万至100万元的罚款。但至今,还没有任何人受到处罚。
垃圾车有分类吗?
近日,资源与环境部要求,2024年底前,各省、市必须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许多人对在源头进行垃圾分类一事很关注,因为如果做得不正确,就可能受罚。大多数民众赞同对生活垃圾进行源头分类的规定。
然而,垃圾如何分类却不容易。由于地方政府,尤其是垃圾收集单位、个人从未作出任何要求,因此多人为了方便,仍按照习惯把垃圾全部放在一个袋子里。
有些人也将纸张、塑料、尼龙分开,但结果是徒劳无功,因为后来都收集在同一辆手推车里。因此,一切至今仍依旧不变。
此前,法律不要求对食物垃圾进行单独分类,但现在,为遵守2020年《环保法》,本市和许多其他地方都将垃圾分为3类,包括:可再使用和回收的固体垃圾;食物垃圾;其他生活固体垃圾。
使用颜色垃圾袋以便于识别
如果说现在已经明确了垃圾分类的方法,便于民众实施,那么接下来要讨论的就是垃圾袋。在本市,市人委会颁布的2024年第63号《决定》指出,垃圾必须存放在单独的袋子或储存设备(箱子)中,并有标志标明垃圾种类或符合现行法律规定。
袋子或箱子必须确保垃圾的安全储存、防水、不泄漏渗滤液,并且其尺寸适合垃圾的数量和储存时间。此外,袋子必须扎紧,箱子必须有紧密的盖子以确保不散发出异味,并且箱子上必须有资讯标志。
那么很多家庭常用的各种颜色、各种尺寸的垃圾袋,只要不散发出异味、不漏水就可以吗?如何才能“辨识垃圾种类”?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是有哪些规定,内容有何不同?不同种类的垃圾将分开收集还是同时收集?如果同时收集,是否浪费了民户的垃圾分类精力?因为简陋的垃圾收集车现在仍没有为不同种类的垃圾设置单独的储存区域。
对于垃圾袋子,有些地方提出了比较具体的识别办法,以便于大家统一实施。例如,同奈省规定,对于第二组,袋子必须是绿色;平阳省规定,对于第二组,包装是绿色,对于第三组的危险废弃物,包装是红色的。
这是本市7年前曾鼓励,但不强制实施(使用白色和蓝色袋子盛装有机垃圾,使用其他颜色的袋子盛放其他垃圾)。
已到职能机关必须尽快作出具体指示的时候,让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不再被拖延。当分类变得方便时,人们就不用担心分类不当被拒绝收垃圾、缴罚款◆
根据资源与环境部关于垃圾分类的指引:
第一组包括纸张、塑料、金属、橡胶、尼龙、玻璃、布料、皮革、布制品、废弃电气和电子设备。
第二组包括剩余的食品、过期食品;蔬菜、块茎、水果及在食品初步加工、制作后的废弃物等;家畜、家禽废弃物;海鲜等。
第三组包括危险废弃物(如注射器、用过的荧光灯泡、电池、旧柜子、桌子、椅子、沙发、床、床垫等)和其他废弃物(如坚果壳、卫生纸、用过的纸巾或湿纸巾、棉垫、口罩;泡沫箱;一次性塑料制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