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總理於今年3月13日頒佈了第279號《決定》,批准2016-2020年階段西原地區森林保護、恢復、可持續發展提案,旨在防止和減少森林砍伐,逐步恢復及發展森林產業。預計到2030年,西原地區森林覆蓋面積達272萬公頃,使森林覆蓋率升至49.2%;切實抓好森林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生態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森林環境服務供應任務,為推動西原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維護社會秩序治安作出貢獻。
據悉,目前西原地區將逾308萬公頃土地規劃為林業用地,其中森林面積超過255萬公頃,森林平均覆蓋率為46.19%。西原地區森林面積佔全國森林總面積比例最大,為 17.65%,所以該地區的社經發展、尤其是林業經濟發展潛力巨大。因此,西原地區森林保護、恢復和可持續發展是當務之急。
近年來,森林保護和森林法律法規執行工作取得了許多積極進展,基本完成了各項既定目標。然而,與其他領域相比,林業違法案件佔全國各領域違法案件總數的50%以上,受損森林面積佔全國的60%。林業違法違規現象有所減少但依然複雜。
為有效落實森林和林產品保護管理法律法規,第四區護林分局局長何功才認為,西原地區應加強各地方護林員隊伍建設,提升護林隊伍質量,強化責任落實。中央須出台更多林業發展協助政策與機制,鼓勵建立社區森林管理系統等。
會上,與會代表彙報了關於2016-2020年階段西原地區森林保護、恢復、可持續發展提案的相關資訊,介紹了森林保護和管理相關政策等。此外,科研人員、管理者和森林保護負責人還集中討論並提出了森林保護與管理建議,交換護林相關經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