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03號《通知》,要是獨立式住房充分滿足工程存在的條件,業主不須上繳從違章建設工程部分獲得的非法收益。具體是,違規行徑自2008年1月4日起發生,並已於2018年1月15日前結束,但在2018年1月15日後才被發現。
若在2018年1月15日前發現,須具以下文件之一:行政違規記錄、行政違規處罰《決定》;後果克服措施採取《決定》或後果克服措施採取補充《決定》;不違反建築邊界;不 影響附近工程;沒有糾紛;在合法使 用的土地上建設;符合獲審批的建築 規劃。
第03號《通知》也規定在2018年1月15日之後建設的違章工程將被嚴處並強制拆除,不讓組織和個人利用新規定進行違章、無證建設。對於已進行行政違規記錄和發出處罰《決定》,但違規的個人或組織尚未執行的情況,採取強制拆除違章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措施。
要是處罰時效期限屆滿,將不受到行政處分,但違章工程或違章部分將被強制拆除。對於商業用途的工程,若違章建設將必須上繳其所產生的非法收益款項。據此,非法收益是違章建設土地總面積乘以按照已簽訂的買賣、轉讓合同中的1平方米單價,但不得低於由權限機關頒行的相同類型或等級工程的投資資金,乘以50%。
本市某地方領導認為,上述規定將解決本市一直以來的羈絆,因為有多個符合規劃的違章、無證建設的住房,但民眾卻不能竣工及辦理證書。不影響建築密度,符合規劃,沒有發生糾紛的 違規情況完全可以存在和辦理證書 的。 這避免了地方政府與人民之間的對抗。然而,必須嚴密進行以免造成漏洞被利用◆
違章和無證建設不可混為一談
原市建設廳副廳長阮文協副教授指出,實際建設的住房與建築許可證內容的不同是常見情況。 因為有人到了建房時才發現這個地方不合理,那部分需要修改;或在街上看見別人的住房比自己的更好時,也可能導致實際建設與原始設計不同。對於這種情況,必須給予時間、創造條件以修改房屋設計更加合理。
支持第03號《通知》,原市建築規劃廳副廳長阮懷南表示,目前,建築領域的制裁法律已經頒佈,但難以落實。不能落實仍然留住的話,就會變成“擱置”法規,給各方造成損失。而本市民眾建設、裝修住房相當普遍,故必定會衍生多個建築違規行徑。因此,若違章建設的工程不影響市容美觀,不違反規劃就應給民房合法化。
解決至某一個階段,比如現行法律規定至2018年1月15日前,將有助於穩定社會,而法律穩定後再採取新法律。因為多個違章建設情況是由於未能看到已獲簽發許可證的藍圖或在建設過程中發現不合理,所以進行調整。也有若干違規行徑不是來自民眾,而是當前的建築許可證簽發者的認識有限,以致民眾容易衍生違章建設。國家管理不佳導致無證建設。因此,對於違章的工程,要是民眾已居住而沒有任何糾紛,不影響規劃,符合規劃就可以合法化。
即使如此,不應將違章與無證建設混為一談。因為給無證建築工程合法化將破壞守紀律原則並鼓勵人們公然違法。屆時,人們的心態就是“隨便建設都會獲竣工及發證書的。因此,應對各個違規行徑作出具體處理,而不是一視同仁,尤其是給無證建設的房地產商合法化會造成漏洞。務必具體指引各個情況,以便在社會上營造公平,以使法律得到公正執行。
某建築專家表示,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政府不規定建築許可證問題,但很少發生違規情況,他們只在整體規劃上進行管理,簡化手續以讓民眾自行決定,而不須向職能機關申請工程的具體建設內容。國家過分干預以致衍 生腐敗,刁難民眾,從而致使民眾胡來、違章或無證建設。正因如此,若這一規定適用於符合規劃的違章建設將更合情合理。至於任何情況的無證建設都必須嚴懲,不得合法化。
日長建築師也認為,在各大城市,特別是本市或河內市,比例尺為1/2000的規劃,尤其是比例尺為1/500的詳細規劃尚未完全覆蓋;城市管理、建築監察力量或管理鬆懈或有負面、包庇表現,所以違章與無證建設比比皆是。這項新規定將解除羈絆,避免職能力量的腐敗,尤其是城市管理、建築監察力量在民眾申請竣工、辦證時故意刁難。已到了政府應對規劃、建築、工程最多與最低高度規定、建築密度等方面進行管理,不應過度干預民眾的建設的時候了。屆時既能避免腐敗情況,又在國家管理中帶來暢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