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是,結論確定第二郡平安坊第一街區所屬的4.3公頃處於獲總理審閱的守添新都市區規劃界限之外。同時,政府總監察長也指出,對上述4.3公頃面積的土地回收、補償、輔助安置事宜是未具備足夠的法理依據。有關160公頃安置區,政府總監察長認為,市人委會已違反有關制定、呈遞、審批規劃和回收土地的法律規定。後果是沒有足夠的土地以按規劃進行安置,導致守添新都市區投資建設工作因申訴拖長而陷入停滯狀況。
基於上述檢查結果,政府總監察長建議政府總理指導胡志明市人委會清楚、具體確定與各項缺點、違規有關的責任。同時,核實每個具體場合以便採取符合的解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