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主席阮春福在會上致詞時評價,今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已積極配合,除了良好落實向黨、國會參謀有關法律系統建設與完善工作角色之外;還參加建設“在新階段繼續建設與完善越南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案;並與各相關機關有效地配合,建設司法方面的各項執法指引《文本》,旨在及時為起訴、調查、公訴、審議與案件執行等活動實況紓困解難。
為發揮已取得的積極成果及克服正面臨的困難、不足之處,國家主席阮春福要求最高人民檢察院緊急建設計劃行動,以及時並有效地開展黨中央關於“在新階段繼續建設與完善越南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第27號《決議》的各項任務及措施;其中有“完善體制,讓人民檢察院良好落實其行使公訴權及司法活動的檢察;完善體制,以加強公訴在調查活動的責任,加強有關行使公訴權的監察工作,監察審議活動是否符合於審判原則及獨立審判、會審與遵守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