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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法》新規惠及廣大民眾

〔本報消息〕從今年7月1日起,關於人民的居住管理工作正式從手工操作向數字化轉型,並通過個人定名編號管理。其中,有關取締戶口簿和暫住簿,邁向為民眾落實行政手續時減少證件、省時間及省去費用。
從今年7月1日起,關於人民的居住管理工作正式從手工操作向數字化轉型,並通過個人定名編號管理。(示意圖源:互聯網)
從今年7月1日起,關於人民的居住管理工作正式從手工操作向數字化轉型,並通過個人定名編號管理。(示意圖源:互聯網)
按照上述規定,民眾不必攜帶各類已輸入國家公民數據庫的個人資訊的隨身證件,同時也不須影印證實上述隨身證件。民眾僅需攜帶晶片公民身份證,或提供個人定名編號,就可申辦行政手續或民事交易。凡是相關民眾居住資訊的交易,將使用國家數據庫的資訊。

市律師團陳晉才律師分析,個人資訊已納入數據庫系統,各部門和領域共用,其中有教育領域。因此,民眾的適齡子弟報名上學,一旦取消戶口簿和暫住簿,屆時教育部門將連接和使用共用數據庫審核為地方學校錄取。儘管如此,平盛郡某幹部武友長田表示,當前若干交易仍規定須出示戶口簿。《公證法》要求各方的個人卷宗務必持有戶口簿,故申辦手續時,民眾仍被要求出示戶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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