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會財政預算、理財委員會主任,監察團副團長阮富強告知,監察內容主要集中於開展落實有關籌集、管理與使用為防疫工作服務資源的政策與法律。至於組織醫療基礎系統;組織衛生防疫機構問題,確保條件與組織落實有關衛生防疫各項規定工作也是獲監察、查明的內容之一。
預計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監察團將完善監察結果報告草案、說明視頻及《決議》草案,以在2023年4月的會議向國會常務委員會匯報。今年5月份,監察團已上呈國會向第5次會議匯報《決議》草案與監察結果。按計劃,監察團預計實地監察14個部委與12個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