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政府監察總署工作團日前公佈了有關峴港市黃金地段的公屋、公地使用目的被轉換事件的結論。據此,峴港市從2010年至2016年轉換了由市級管理的52宗房地使用目的。其中,給租賃單位轉讓31宗房地,標投出售8宗,直接轉讓8宗,出租、交地50年和換取土地5宗。政府監察總署綜合了52宗房地使用金的違規款項,達逾1560億元。
在峴港市52宗房地轉讓、轉換使用目的中,租賃單位獲非標投購買的8宗房地是與潘文英宇相關;2宗房地給租賃單位的工藝品股份公司轉讓,之後再出售給他人。政府監察總署將10宗房地的相關卷宗、資料和初步證實結果轉交工安部以繼續調查。
對於上述案件,政府監察總署建議政府總理依法對峴港市人委會主席、各副主席、相關組織和個人(從2010年至2016年)檢討責任和加以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