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開發
具體是,建設廳認為,在市中心區(第一、第三郡)應優先給整飭、重建1975年之前老舊公寓的項目提高人口規劃指標、土地使用系數、建築密度。在上述兩郡,如果未有相應的技術基礎設施、社會基礎設施建設計劃,將限制開發高層住房項目至2025年。
同樣,在未來5年,對近10年人口減少的第四、五、六、十一、富潤等郡,若未有 相應技術基礎設施、社會基礎設施建設計劃,將限制審批投建新住房、高層公寓項目的主張。
對於市內正在發展的6個郡(第二、七、九、十二、守德與平新),將優先開發沿著大公共交通軸(如:地鐵1號線)或有相應 技術基礎設施計劃區域的新住房項目、高層公寓。
在古芝、福門、平政、芽皮以及芹耶等5個市郊縣將優先開發有技術基礎設施系統與主幹線同步發展的市鎮、農村居民區住房項目;優先開發與生態度假村、新都市區和衛星都市區結合的旅遊區。對於上述區域,如果沒有相應的技術基礎設施設建計劃,至2025年也限制投建住房。
採取恰當措施
富東集團總經理、市房地產協會副主席吳光福表示:“投建高層住房將增加人口壓力和存車位更匱乏。將高層住房建在郊區,形成衛星都市是一個好的定向。然而,須慎重研究以確保各方的利益。還要根據規劃決定是否限制投建高層住房。 對於已有規劃指標的區域,當然投建高層住房項目要符合規劃。至於新項目,可能因本市不鼓勵在中心區域投建高層住房以免堵車的政策而被限制,但仍要慎重考慮以有效地使用儲備土地。”
山越Property JSC (SVP)房地產集團董事長阮黃越認為,目前,本市各條街道正處於超負荷情況,在高峰期經常堵車,所以設法減少交通流量是必要的。 他評價:“對高層項目慎重簽發建築許可證是解決措施之一。民眾現在仍集中在市內各郡上班(第一、三、五、十、平盛、富潤等郡),尋購離上班地點近的住房的需求很大,所以仍要有更全面的措施。因此建議,如果某區域確保設施質量、為開發商提供條件以推出質量好、房價又符合各消費層的住房,就應該給其簽發建築許可證。”
建設廳認為, 10年來,本市開發住房基本上已取得可觀的結果,逐步滿足隨著本市人口增加的住房需求。住房質量也獲得改善和提高,高層公寓飛快發展。值得一提的是,多個社會住房公寓區已經形成,取代建於1975之年前的老舊公寓,整飭現有居民區、新形成的都市區具有相當同步的基礎設施。然而,本市開發住房過程仍未穩定、未滿足民眾購買廉價住房、社會住房、符合收入住房的需求。同時,開發住房仍未與本市技術基礎設施、社會基礎設施系統同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