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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限制高層住宅項目

〔本報消息〕本市將限制批准位於第一、三、四、五、六、十一和富潤郡及未有相應技術設施、社會設施建設計劃的高層住宅、公寓投建項目落實主張。這是最近獲得市人委會副主席黎和平審批的2021-2030年階段本市住宅發展計劃制定《提案》所提出的住宅發展措施之一。
市中心一隅。(圖源:H.T)
市中心一隅。(圖源:H.T)
據此,本市中心區域(第一郡和第三郡)將優先為在1975年前興建的舊公寓改建或重建項目調升規劃指標(如人口、土地使用系數、建築密度等)。與此同時,力促技術設施和社會設施發展,以呼籲投資商投資到第八、十、平盛、新平、新富、舊邑郡的具有建築計劃區域的住宅項目。據上述《提案》,本市將優先發展沿著大型公交線(如第二、九、守德郡的地鐵1號線)或位於第二、七、九、十二、守德、平新6個市內發展郡的具有相應技術設施系統建設計劃區域的高層住宅、公寓投建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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