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是,市人委会主席责成市土地价格审定委员会常务尽快核查市资源与环境厅的呈文,以便完善卷宗;报告《市人委会规定关于土地价第2号决定的调整决定》草案的审定结果,本月15日下午2时之前上呈市土地价格审定委员会主任。
责成资源与环境厅,以市土地价格审定委员会的审定结果为依据,完善卷宗(包括草案)上呈地价表制定与调整指委会以对地价表修订与补充草案提意见,于今日下午2时之前上呈市人委会。与此同时,市人委会主席责成资源与环境厅与新闻与传播厅配合提供关于《第2号决定的调整决定》的制定定向、过程与结果的内容,以向本市各组织及个人宣传和普及,获取准确的资讯,正确了解及评价关于政策主张及法规。
市人委会办公厅获责成与市委办公厅配合准备了地价表制定与调整指委会会议的内容及资料和跟进、敦促;同时与市土地价格审定委员会常务、资源与环境厅和各相关机关、单位配合以尽快完成了相关于本市地价表修订与补充一事的工作内容,以确保按规定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