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议会主席阮氏丽在作会议结论时评价,经过各代表及专家的意见基本均一致通过《土地法》(修订)的主张政策。 《土地法》(修订)草案符合于党的观点、路线、政策,符合于宪法和中央的第18号《决议》,有助解决实践实施《土地法》过程中所面临的羁绊问题与不足之处。各代表已对该法律项目的新亮点提意见;对外籍人的住房所有权问题提意见;土地使用规划、计划;土地回收与赔偿,辅助安置区发展土地储备面积;土地移交、土地租赁、转换土地使用目的;分级监察与监控权力;土地使用家庭户;与宗教地土问题相关;向医疗部门减免土地使用税款等,已体现出个人的责任及十分关注到土地政策、法律完善工作,这完全符合于市场经济体的发展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