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昨(8)日上午在平福省人委會辦事處,政府副總監察長鄧功韻公佈了政府監察總署就平福省人委會主席有關監察、接民、申訴檢舉解決和肅貪,省內土地使用、管理工作實施法律責任的監察《決定》。其中,按照政府總理2016年4月4日第11號《指示》來自國營農場、林場土地來源。
政府副總監察長鄧功韻對上述監察《決定》公佈與發言時,要求監察團與接受監察對象須嚴厲遵守法律規定,確保監察工作的質量和進度。各項監察內容均與平福省人委會領導、各廳首長、部門、縣、市涉及接民、解決申訴檢舉與肅貪實施法律規定的調度、管理工作相結合。這是被輿論關注的問題,特別是土地領域的肅貪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