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年底,本市各條街道上將會出現多項大小工程,令民眾十分不滿。市交通運輸廳所屬陸路交通基礎設施開拓科科長吳海棠告知,原因是“由於申請撥給資金的流程緩慢”。
年初申請但至年底才能進行
吳海棠科長告知,各單位經常在去年底或今年初開始進行註冊資金和項目以呈遞市人委會審批。接著是辦理設計、預算、施工投標等手續,該單位至10月或11月才獲撥資以展開。
吳海棠科長表示:“由於分配資金緩慢,故在年底各單位才能展開施工。儘管是會影響到民眾的生活、經營,但我們也希望民眾能體諒交通部門所遇到的困難。”
據陸路交通基礎設施開拓科的報告中,談及有關今年本市陸路交通基礎設施結構保護範圍的必要工程建設施工情況,也承認此問題不足之處是給各施工單位分配資金仍未同步,導致缺乏配合性。
此外,市交通運輸廳也指出導致掘路項目被停滯、進度緩慢的原因之一是,年底數月經常降雨、颱風來襲、潮汛。
多年來問題
南部交通運輸科技分院副分院長范文雄肯定,每逢年底,各條街上又出現多項掘路工程,這已成為本市多年來的“沉痾痼疾”。
范文雄副分院長表示:“問題並非是為何每年將近年底才開展掘路工程,這是多年來的情況。須提問的是,何時此情況才能結束?”
對於各單位年底才獲配資金以進行施工的問題,范文雄副分院長認為,本市須設法以做好合理的資源分配工作。各項重要的掘路工程優先,以避免對民眾年底的生活造成影響。
范文雄副分院長告知:“這還未提及各家掘路單位之間的資金分配不同步一事。每次安裝水管或電線就要挖掘。一條街道有時被挖3至4次,這樣道路的使用壽命要如何計算呢?”
值得一提的是,各單位掘路後不執行相關規定,如:不填路、不築起圍蔽、不實行交通管制等,對民眾的生活和交通安全造成影響。
市交通運輸廳副監察長阮謐恨告知:為了不讓施工馬虎的情況再次發生,該單位已建議職能機關須對違規的施工單位加重處罰,以起到警誡作用。然而,上述建議迄今仍未獲通過。
阮謐恨副監察長表示,除了提出財政制裁之外,該廳監察也建議,停止多次違反或不能按照該廳監察要求及時克服的單位停止簽發掘路許可證。
為了避免上述不足之處明年再發生,吳海棠科長告知:對於簽發施工許可證時間,預計是從明年1月1日起,將按照第三等級網上服務來進行,然後繼續調整為第四等級。
吳海棠科長告知:“明年,我們將展開制定工程建設施工的調度計劃,讓各單位、投建商同步施工,避免在一條街道上屢次掘路和填路,導致浪費款項並影響民眾的生活和交通安全。”◆
掘路項目的4個不足之處
據陸路交通基礎設施開拓科就本市今年陸路交通基礎設施結構保護範圍的必要工程建設施工情況報告顯示,在掘路項目中仍存在4大問題:
第一,未做好項目考察工作,如:水電技術設施系統的遷移受阻;交通管制工作未得到適當的關注。
第二,若干投建商、監察諮詢單位對工地外的管理調度工作不嚴,未注重建設進度和路面復原工作。
第三,專業管理單位與項目管委會、投建商和施工單位之間的配合工作仍緩慢。
第四,若干沒有施工的工程仍築起圍蔽,只放置機械設備,引起路人不滿。